民間大休無薪假,但是連「金飯碗」的警察,也有無薪假嗎?台中市警局將要管制員警加班時數,藉以控管超勤津貼,有員警感嘆收入變少等於休無薪假,但是也有人說能提早下班真好。

 

員警全副武裝荷槍實彈繃緊神經,從深夜到凌晨,直擊全台灣最大的酒店,他們超時工作,當然得給加班費,但是台中市警局考量成本,要控管超勤津貼,本來員警每天上班8個小時,加班4個小時,等於12小時,現在要縮為上班10個小時,等於加班費只給2小時,有些員警每個月少掉7000多元的加班費。

 

有員警感嘆這是變相的放無薪假,但是也有員警覺得上班12小時真的很累,縮成10小時,可以輕鬆一點,市警局則說明,這項措施之前曾經做過問券調查,獲得大多數員警的同意,而且還會試辦3個月後才考慮正式施行。